2014-12-04 9492
[摘要]此前不在补助范围内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两类家庭将收到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区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0%租金补助。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随着惠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持续发展,惠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3日,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公告称,扩大公租房享受租金补助的住房保障对象的规模,此前不在补助范围内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两类家庭将收到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区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0%租金补助。
三个公租房小区配租有调整
公告称,对惠和居、惠山居和金石花园二期三个小区公租房的配租做出调整,以切实解决在惠城中心区辖区内稳定就业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两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
这突破了2012年出台的《惠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中的补助对象范围。当时文件规定,公租房补助对象为城区承租公租房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根据低保户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补助标准被划分为6档,租金补助比例最高98%,最低40%。但并不包括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两类保障家庭。
申请人缴纳社保须超3个月
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两类保障对象都纳入这个体系,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享受到政策红利。对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两类保障对象,公告要求,必须在惠州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已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租金补助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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