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5 8341
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600元/月(上调100元/月),继续领跑全国。新的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政府官网2月5日挂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调整至1550元/月。由于深圳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这意味着此次调整后,广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超过深圳,成为全国最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月6日上午发布了2013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仍将保持全国最高。
目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企业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2012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据悉,今年初,河南、陕西、浙江、北京、贵州等地都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陕西省一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浙江省最高档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贵州一类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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