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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签约该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08年9月22日 阅读: 次 作者:辉煌人才网
 
 

[主持人]:大家好!第138职场讲坛又和大家见面了,欢迎各位!本期节目的直播时间为15:0016:00

  
[主持人]:今天请到了梁枫先生作为我们的嘉宾。梁律师是中国著名劳动法律师、资深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现为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枫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

  
[主持人]:梁枫律师在长期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敬业高效,不仅以其专业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而且还以其深切的社会责任感参与了大量慈善公益事业,受到了国内外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赞誉。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联合商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中国企业家》杂志、《三月风?中国新闻人物》杂志等媒体曾对梁枫律师进行过专访和报道。

  
[主持人]:今天,梁律师将会跟我们一起讨论,求职、应聘和签约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今天我们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梁律师主要用来回答网友的问题,请大家踊跃提问。

  [网友]飞飞:我想请问梁律师,作为公司的劳务员工,公司给上了三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请问这样行吗?公司是一家有外资背景的民营企业。因为跟我签合同的甲方是另外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如果出问题了,我该找谁呢?

  [专家]梁 枫:像你这种情况,与你建立劳动关系应为人力资源公司,而非实际用工的公司。根据今年5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把人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网友]flora:你好!请问员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专家]梁 枫: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义务。如果员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可以双方就签订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而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jinrui:如果在企业内,个人不愿意签合同。领导依辞退逼签。那么这份合同还具有法律意义吗?如果辞职是否还要取消合同?

  [专家]梁 枫: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网友]00:现在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和合同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啊?

  [专家]梁 枫: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网友]www:签合同里定的工资标准 老板可以随意降吗?

  [专家]梁 枫:老板无权单方降低工资标准。

  [网友]不平不安:我应聘到某公司,但发现实际薪酬与招聘人员所说的不吻合,此时我已经辞职了,如何追究责任保护自己的权利?

  [专家]梁 枫: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不足部分。

  [网友]www:辞职后 员工的合同要交回吗?

  [专家]梁 枫: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管。辞职后无需,也不应交回。

  [网友]xia:我是一名营业员,工作3个月后,由于经理想自己做,就把以前的供货商赶走,我们当时也没多想,就留在那继续干,但第一天就是一个通班(12个小时),并且她老公在那做监工一样,整天的看着你,生意不好时,他就说你,有时候还骂,我由于受不了,就辞了,加班也没加班费。店里还有我500元押金,如果他们不给我,我该怎么做?

  [专家]梁 枫:首先,店里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其次,店方应支付你的加班费;最后,你因受不了而被迫辞职,可要求店方支付经济补偿。你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上述权益。

  [网友]培训:您好,我公司属于销售型公司,公司说业务员完成一定业绩才给上保险,而我是做培训,说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半年上保险,这样合情理吗

  [专家]梁 枫:公司的做法不仅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业绩如何,均应立即办理社会保险。

  [网友]hudiefei:你好我在一家在国外上市的乳粉公司现在工作很不开心现在离职回失去很多如果等到10月初公司会淘汰掉我公司有末尾淘汰

  [专家]梁 枫: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末位淘汰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网友]00:怎么样申请加工资啊

  [专家]梁 枫:申请加工资,实际上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网友]00:怎么样申请减少试用期呢?

  [专家]梁 枫:关于试用期的确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由协商确定。

  [网友]李小东:我与工作单位签了二年的工作合同,我所签的合同上写着工作满一年后如果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时,赔偿违约金,但现在我才工作10个月该单位就要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专家]梁 枫: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因下列原因之一,你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网友]jiason:您好。某汽修厂的学徒在工作中被电击至死,学徒适用劳动法吗?应如何偿?

  [专家]梁 枫:学徒,并非法律用语,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均适用劳动法。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网友]果子:请问应聘时签3年多合同,虽明确三个月转正,但未约定何时拿转正工资,3个月后领工资时才被告知由于是应届生,按公司规定还要拿3个月试用期工资,相当于六个月内拿试用期工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专家]梁 枫: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一般来说,转正后,即应发放转正工资。可以要求补足不足部分。

  [网友]北漂:你好梁律师!我的合同本月到期,我跟经理提醒了,经理表示会续签合同。但是我担心如果到月底公司给拖着不给续签怎么办呢?这样公司违法吗?我是一个劳务员工。

  [专家]梁 枫: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法第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网友]山羊:梁律师您好。现在劳务用工越来越流行了,你能不能给大家讲讲,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如果两家公司,一家公司答应跟我签劳动合同,另外一家公司是把我当成劳务员工看的,其他条件都差不多,选择哪家比较好?

  [专家]梁 枫:你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是我曾经的专题讲座题目。劳务用工中,准确地说,是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任何劳动合同均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

  [网友]半斤八两:请问:在招聘会上,如果发现有的招聘单位涉嫌就业歧视,到哪里投诉?

  [专家]梁 枫:用人单位如有就业歧视行为,系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其违法行为。

  [网友]清庭:你好!我以前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做业务六年,因保险公司是做业务提成,所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故辞职。现在一家民营的人力资源中心做电话营销员,但该公司三个月的试用期之后才与我们交纳五金,因为这家公司对于新员工都是这样的制度,我担心三个月以后,该公司找理由辞退或者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又与公司不发生直接冲突呢?另处,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与交纳五金之间有什么关系,我也不太清楚,请粱律师明。谢谢!

  [专家]梁 枫:上述两个公司的做法都是违反劳动法的。作为业务员,也应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电话营销员,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应办理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也就是说,办理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的期限是一致的。

  [网友]zhang:我现在已经在一家公司上班了,我们公司是上二天休息一天的。现在我想在休息的这一天时间来做一些别的工作,比如营销啊或者别的什么来充实自己啊,不知什么公司有这种的

  [专家]梁 枫:兼职应经公司许可,否则公司可要求停止,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00:关于人事档案的问题是应该单位处理,还是自己到人才市场缴费呀?

  [专家]梁 枫:人事档案的存放缴费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一般来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网友]trudy0819:尊敬的梁枫先生:您好!因涉及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社保基数事宜,现向您做出如下说明和申请:本人原单位社保基数是4800元,现公司的社保基数是2000元,医保基数无法调整,公司称超出部分须由本人自行承担;但是按照相关规定这三险并非完全由个人缴纳,而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单位承担10%,个人2%;超出部分公司承担,即:(4800-2000*10%=280元。

  [专家]梁 枫你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到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根据规定,职工缴费基数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的;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则根据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此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网友]Jerry:梁老师,您好!我今年24岁,07年上海电视大学英语专业。我已经在上海世际出版集团下属宝山区的一家图书物流公司任职五年了,部门是包装作业组,属于流水线工作性质:主要对上海各家出版社发行的图书进行流通作业,检验复核整理打包等仓储工作。工资不高税后1400左右。所以我与今年五月合同到期后离职。主要还是收入问题。我很苦恼就是还没有工作,我理想2500左右的。难找啊!

  [专家]梁 枫理想之所以被称为理想,和现实之间总会有一些差距。建议,先找到一个工作,再去找一个高工资的工作。

  
[网友]linG:我是今年毕业的本科生。在跟现在这家公司签订合同时,因为是吃回头草的。刚开始拒绝了,后来又觉得还是先找份工作吧,就重新找部门经理谈话,但是却被告知要想得到这个工作必须要做满3年,期间不能随意提出离职,否则没提前一年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第一年离职就扣3个月工资,第二年走扣2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写在合同上的,双方都签字了)。当初人力资源部人告诉我,这个条款等我转正后生效的。现在我因各种原因,即将转正了,但是要换新的工作,请问我这时提出离职,受到这个条款制约吗?这个附加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专家]梁 枫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与单位所签劳动合同中关于此项违约金的约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网友]Shuimo:您好,我工作算试用期在内已经五个月了,试用期没有保险,转正后是给一百块保险补助,还是没有上保险,如果我以不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哪么我都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如果我提出相应的要求,公司拒绝,哪么我又该怎么做呢,是不是应该写离职申请呢?谢谢您!

  [专家]梁 枫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单位一直未给你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此外,你还可以要求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如你已工作五个月,则应支付给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网友]Cherry:我们公司订在每月底发工资,其实就等于永远压着两个月工资。跟行政人员的合同工资范围1200-1500,但过了试用期一直还是发1200合同上还签如果没到合同期限辞职的,要赔偿公司2000元损失,之前提前走的同事都没拿到两个月工资请问这样的合同内容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专家]梁 枫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违反培训后的服务期未定,以及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位不得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因此,公司与你所约定如辞职要赔偿2000元损失,实际上系违约金条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除非单位有证据证明你的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2000元。

  
[网友]BLUECO: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请问梁先生,求职、应聘、签约分别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专家]梁 枫应该说,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

  
在求职时,应注意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学历证书等个人资质证明,否则一旦被查出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用人单位的合法资质也要进行审查。

  
在应聘时,要注意看招聘单位是否合法注册成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合法,招聘时的承诺是否会写入劳动合同,另外还要看自己能否胜任应聘职位。

  
在签约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与应聘时单位的承诺是否一致,有无违法条款,合同需要一式两份,有无对自己的不利的合同条款,是否需要补充说明。对合同内容全部确认无误后,才能最后签署。

  何丽丽:请问我读研究生今年上研三,现在可不可以找工作。谢谢

  
[专家]梁 枫可以为就业做准备。但根据规定,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比较烦:请问:单位录用一位员工,是否第一天(或以开始)就要和他签署劳动合同,是签正式合同还是试用合同?假如单位说是试用期不签合同的话怎么办?

  
[专家]梁 枫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即员工上班后即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因此,试用期不可以成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也就是说,从试用期开始就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本期职场讲坛到此结束。感谢梁律师的精彩解答,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谢谢大家!我们916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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